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开通采购项目网上委托系统的通知
(国机采字﹝2009﹞15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财务司: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9﹞35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方便采购人,提高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效率,我们将于2009年7月1日起,正式开通采购项目网上委托系统,对各部门提交的采购委托实行集中统一受理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以下简称采购人)可通过采购项目网上委托系统提交采购项目需求信息。
二、采购人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央政府采购网(www.zycg.gov.cn)后进入“网上委托”栏目,录入采购项目需求信息。尚未申请用户名的采购人请在首页顶部点击“免费注册”,浏览中央政府采购网查询申请用户名和密码的具体办法。
三、采购人也可在中央政府采购网首页下载委托书(格式),填写后发送书面函件或传真至国采中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