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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转发《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深化出版发行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主要任务
  上海在出版发行体制改革中,要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的要求,按照既定目标,围绕上海文化领域“三大体系”建设的要求,不断进行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
  (一)稳妥推进经营性出版单位转企改制
  1.图书出版。在试点期间已经完成转制的出版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所有制改造。尚未转制的出版单位,按照稳妥实施、逐步推开的要求,今年先启动大学出版社转企试点工作。试点单位确定为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这两家出版社社会效益好,有较强经济实力,出版社对转企改制态度积极,其主管单位上海外国语学院和华东师范大学对出版社的改革也积极支持。各方面基础都比较好,符合经营性出版单位转企改制的条件。
  2.报纸出版。《解放日报》等35种党报以及承担政治性、公益性出版任务的时政类报纸、公益性报纸继续实行事业体制;《人民日报-华东新闻》等4种中央单位主办的报纸,暂缓明确是否转制;64种都市类、行业类、专业类和企业类报纸将分期分批逐步转制,今年和明年重点推进《上海中医药报》等报纸转制。
  3.期刊出版。根据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文化、艺术、生活、科普类等期刊出版单位要逐步转制为企业。上海符合这一规定的期刊总计300种左右,拟在充分调查梳理的基础上,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推动符合转制条件的单位逐步转企改制。今年和明年重点推进《低压电器》等条件较成熟的单位完成转制。对2种党刊、时政类期刊,10种左右代表国家水准的科技学术类期刊,45种主办单位继续实行事业体制的期刊,7种由医院等公益性事业单位主办的期刊,继续实行事业体制。另有260种由于主管主办单位的性质尚未明确,或本身情况比较特殊的期刊,暂不列入近期转制范围,等进一步明确政策后再行操作转企改制事宜。
  4.音像电子出版。上海共有音像电子出版单位29家,隶属于各类集团的有11家;隶属于教育部、上海市教委的有11家;隶属于其它机构的有7家。在这29家单位中,除上海人口音像出版社由于承担较多公益性出版任务,保留其事业体制外,从事文化娱乐产品出版的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将逐步实现企业化转制,并视条件推进国资多元化或者混合所有制的改革。其中隶属于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的单位,由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出台相应政策,明确转制试点后,再操作具体转制事宜。今、明两年内要完成转企改制的单位有5家:世纪少年儿童电子音像出版社、世纪上海教育声像出版社、世纪上海科技音像出版社、世纪上海译文音像出版社、上海录像影视公司。
  (二)积极推进出版、发行产业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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