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为百讯达(北京)广告有限公司等单位代办境外出版物进口手续的批复
(2006年3月21日 新出外[2006]259号)
中国出版集团:
你集团中版[2006]24号文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集团所属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为百讯达(北京)广告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代理进口境外出版物(报审项目一览表见附件1)。
请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对进口出版物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不含有《
出版管理条例》禁载的内容。使用单位应对进口图书妥善使用,不得扩散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