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中国文史出版社增加电子出版权暨审批事项变更的函
(2006年4月21日 新出音[2006]416号)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办公厅:
你厅政全厅函[2004]36号文收悉。
根据《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及《
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新闻出版署令第11号),经考察、审核,同意中国文史出版社增加电子出版权,将该业务与其所属的纵横音像出版社业务合并,同时,将纵横音像出版社更名为纵横电子音像出版社。纵横电子音像出版社出版范围为:配合中国文史出版社本版图书出版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请该社在60日内,持本批文办理ISBN出版者前缀号的相关手续,并到北京市新闻出版局领取《电子出版物出版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