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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音像出版社增加电子出版权的函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音像出版社增加电子出版权的函
(2006年4月21日 新出音[2006]405号)
教育部:
你部教社政函[2004]47号文收悉。
根据《
出版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43号)及《
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
》(新闻出版署令第11号),经考察、审核,同意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音像出版社增加电子出版权,该社主管单位为你部,主办单位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范围为:配合本版音像制品出版电子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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