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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增加电子出版权的批复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增加电子出版权的批复
(2006年4月21日 新出音[2006]383号)
重庆市新闻出版局:
你局渝新出音[2003]50号文收悉。
根据《
出版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43号)及《
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
》(新闻出版署令第11号),经考察、审核,同意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增加电子出版权,该社主管单位为教育部,主办单位为西南师范大学,出版范围为:配合本版图书出版电子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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