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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设立上海施普林格图书报刊贸易有限公司的批复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设立上海施普林格图书报刊贸易有限公司的批复
(2006年2月9日 新出外[2006]120号)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你局沪新出外[2005]55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德国施普林格中国有限公司(Axel Springer China GmbH)在上海独资设立出版物发行企业--上海施普林格图书报刊贸易有限公司。
  二、独资公司投资总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
  三、独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国内版(不包括港、澳、台版)图书、报纸、期刊的批发兼零售业务,经营期限为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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