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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建立网络出版监管系统的批复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建立网络出版监管系统的批复
(2006年9月29日 新出音[2006]1018号)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你局苏新出电字[2006]29号文收悉。
  互联网发展不仅极大促进了社会文化信息有效利用,同时,也给各种有害信息的网上传播提供了可能。目前,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互联网大肆传播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也把互联网当成传播歪理邪说的重要传播渠道,分裂主义分子借助互联网散布煽动民族分裂、危害国家统一的出版物,互联网出版监管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因此,落实属地管理,形成中央和省(区、市)两级管理格局,加快网上监管系统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网络出版监管势在必行。江苏省出版资源丰富,网络出版业具备一定基础。为发挥江苏网络出版业优势,促进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同意江苏省作为全国区域性网络出版实时监管系统建设的试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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