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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国家行政学院音像出版社增加电子出版权的函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国家行政学院音像出版社增加电子出版权的函
(2006年4月21日 新出音[2006]410号)
国家行政学院:
你院《关于国家行政学院音像出版社增加电子出版物出版业务的申请》收悉。
根据《
出版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43号)及《
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
》(新闻出版署令第11号),经考察、审核,同意国家行政学院音像出版社增加电子出版权,该社主管和主办单位为你院,出版范围为:配合本版音像制品出版电子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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