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对《经纪人》杂志进行停刊整顿的函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对《经纪人》杂志进行停刊整顿的函
(2006年1月23日 新出报刊[2006]84号)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你局《关于对<经纪人>杂志停刊整顿的函》(民航党办函[2005]910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自文到之日起,对《经纪人》杂志进行停刊整顿。请你局督促该杂志社认真学习新闻出版有关法规,检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坚决纠正违规行为,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保证今后坚持正确的办刊宗旨和出版方向。
停刊整顿达到预期效果并经你局验收合格后,由你局向我署行文申请复刊。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