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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大公报驻北京办事处办理延长注册期限并更换首席代表的复函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大公报驻北京办事处办理延长注册期限并更换首席代表的复函
(2006年1月20日 新出外[2006]70号)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
你办办宣函[2005]107号文收悉。
经审核,同意香港大公报驻北京办事处延长三年注册期,首席代表由罗晓路更换为蒋兆勇,业务范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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