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北京国铁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从事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业务的批复
(2006年1月27日 新出发[2006]110号)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你局《关于北京国铁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从事全国性出版物连锁经营的请示》(京新出发[2005]53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北京国铁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从事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业务。
请你局加强对该公司的管理,督促其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发行管理规定,为促进我国出版物市场的繁荣与发展作出贡献。
请通知该公司持此件到我署出版物发行管理司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