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表彰2008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的决定
(卫农卫发〔2008〕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大力宣传乡村医生扎根农村、服务基层的先进事迹,激励全国广大乡村医生爱岗敬业,更好地为农民提供基本卫生服务,我部决定授予邓长福等200名乡村医生“2008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荣誉称号,并奖励每名优秀乡村医生人民币5000元。奖励资金由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提供。
受到表彰的乡村医生是全国广大乡村医生的优秀代表。多年来,他们严守医学道德,刻苦钻研业务,为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做出了突出贡献。希望全国广大医务工作者以全国优秀乡村医生为榜样,恪守服务宗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继续弘扬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深入学习和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宏伟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8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名单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
2008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名单
(省内按姓氏笔画排序)
北京市
邓长福 陈加荣
天津市
朱家姝(女) 张同义
河北省
马大虎 王辉颖 付亚丽(女) 白 良 史砚虹(女)
孙 阳(满) 刘建民 毕殿岗 李冬至 宋香民 赵玉德 赵兵文 赵保忠 黄计贞 曹宪刚 曹勤录
山西省
于培元 王永平 田加旺 闫艮兰(女) 李志成 吴 栓 郑万年 郎成付 拜惠珍(女)(回) 康裕青
内蒙古自治区
乌日图那斯图(蒙古) 安福久 赵艳山 董德江
辽宁省
宋兴岩 房纯杰 赵凤云(女) 徐 源(满) 潘凤祥(满)
吉林省
张玉凤(女) 陆玉林 岳汝华
黑龙江省
王海岐 刘学广 何宏继(满) 李 革 林民花(女)(朝鲜)
上海市
李凤珍(女) 康银官
江苏省
于荣斌 孙喜干 张立新 张宝生 吴军业 周玉兰(女) 赵正华 徐贤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