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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事业发展的意见


  (五)切实加强基层政权和城乡社区建设。总结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努力探索出一条符合兵团实际,富有兵团特色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路子。通过国家项目、基础设施设备配套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兵团城区、师直和团场小城镇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针对兵团社区基础设施差,在国家“十一五”社区服务设施项目建设中,重点向兵团倾斜,努力消除兵团经济困难师、团场城镇的社区组织无办公用房、无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局面。继续开展城乡社区图书室援建工作,加大为兵团边境贫困团场无偿援建图书室力度,不断丰富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帮助兵团培训社区干部。针对兵团基层民政基础工作薄弱、机构不完善等问题,重点支持兵团尽快建立完善基层民政机构,不断夯实民政工作基础。

  (六)全面加强兵团社会事务管理。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大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社会监督机制和自律机制,加强登记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兵团实际,对兵团团场集中连片、战略布局合理、经济社会条件相对较好地区的新建市工作给予指导。加强对兵团界线管理、地名管理指导力度,加大对平安边界建设、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沿边地名普查等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与新疆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区划地名服务体系。针对兵团婚姻、殡葬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落后的实际,加强婚姻登记场所建设和人员培训,重点支持师级殡仪馆建设,不断完善团级殡仪服务设施。进一步加强兵团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管理和教育工作。支持兵团以及农二师、农八师、农十师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建设,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治疗、教育和培训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七)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要利用全国低保信息系统建设的契机,采取国家投入一部分、兵团筹集一部分、师团配套一部分的办法,建设集社会救助、救灾救助、基层政权、区划地名、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对外宣传、业务管理和指导、远程培训于一体的信息平台,充分发挥信息网络作用,全面提高兵团民政部门社会管理和为民服务的能力。部信息中心要按照功能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则,协助兵团民政局提出信息化建设方案,推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应用系统、安全体系的建设,并在国家级重大项目中,予以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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