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关于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教体艺司函〔2009〕21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高考、中考在即,做好考试期间甲型H1N1工作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就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强调如下: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的沟通、协调、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在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预案,制订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附北京市高考期间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具体措施等供参考)。
2、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要在当地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在考前做好考生食宿场所、考点考场等考试有关的人群聚集地点的清洁卫生工作。考场应保持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流通。每场考试结束后,应尽快疏散考生。并根据考点实际,由当地疾控部门确定是否对考场进行消毒。
3、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要根据当地甲型H1N1流感疫情实际以及当地疾控部门的意见,适当设置备用考场或配备口罩、体温计等防护用品。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考试机构应派专人在各考点值守,及时处置考点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要加强传染病监测报告工作,明确考区、考点传染病疫情的报告人,负责传染病的监控与报告工作。考试前、考试实施期间,如果发现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出现流感样症状的,考点应立即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报告,并按照当地考试期间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二OO九年六月四日
北京市高考期间预防甲型HlNl流感的具体措施
一、市区两级考试管理部门要分别与市区卫生疾控部门取得联系,整个防控工作要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