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关于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的通知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关于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的通知
(2006年3月6日 扫黄打非办[200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领导同志的指示,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将在2006年全国“两会”前组建起值班室,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天24小时受理举报、接待来访,并随时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机关,以及新闻出版总署领导、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和各地“扫黄打非”部门保持热线联系,做到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室工作职责
  (一)接听全国“扫黄打非”举报电话,接待来人咨询和举报,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登记本。
  (二)保持与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地方“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三)完成上级领导机关、新闻出版总署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事情。
  (四)在全国“两会”期间,编发《每日信息快报》,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当天值班情况,保证重要信息报告不过夜。
  (五)接到举报、来人来访、各地各部门信息后,要认真详细地做好记录,重大案情及时向“扫黄打非”办领导及有关领导同志报告。
  (六)遵守政治纪律,树立大局意识和高度的政治意识,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无阻。工作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并文明用语。按程序办事,按领导指示办事。
  二、各地“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相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要组织、协调新闻出版、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管理。要加大对“扫黄打非”成果的宣传,尤其要突出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成果”方面的宣传,为全国“两会”召开营造良好文化市场环境。
  三、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制订工作预案,落实部门责任,一旦发现情况和线索立即组织力量加以处置,并将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其查处情况及时报告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备必做到重要情况报告不过夜。
  四、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值班室电话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