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关于申请设立四川远程电子出版社的批复
( 2006年4月21日 新出音[2006]415号)
四川省新闻出版局:
你局川新出[2005]46号文收悉。
根据《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及《
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新闻出版署令第11号),经考察、审核,准予四川广播电视大学自批文下发之日起,以“四川远程电子出版社”的名义开展电子出版业务,试营业期一年,由我署核发出版者前缀及电子出版物专用书号。试营业期满,经考核能够正常开展电子出版业务,未发生违规违法问题,我署将正式颁发《电子出版物出版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