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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整理和数字化现场会会议文件的通知

  三是要加强基础工作和全程控制,保证档案数字化质量。档案数字化工作中无论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进行档案原文扫描,还是数据检索,提供利用,都离不开数字化前处理的分类、整理、著录、鉴定等各项基础工作。数字化工作流程复杂,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差错,都将影响整个数字化工作的质量。因此,要做好档案数字化的全程控制,注意全面的质量检查,加强数据的全方位质量控制,对全过程进行管理,保证档案数字化的质量。
  四是要建立档案数字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数字化档案信息的安全保障工作,不能完全照搬传统档案的安全管理模式,必须着重加强主机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库安全等方面的工作,配备必要的软硬件设施,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同时要加强对数字化加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以完备的防范体系来保证档案数字化工作各个环节万无一失。
  五是要规范电子版档案数据,保证移交质量。中央档案馆为了统一标准,有效整合各部门移交的电子版档案数据,制定了《中央档案馆电子版档案数据接收规范及要求》。今后移交进馆电子版档案数据要严格按此规范执行。这个规范保证了档案数据与档案实体的一致性,移交进馆的档案数据具有通用性和易迁移的特点,在此基础上才能对移交的电子版档案数据进行有效整合,有利于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也为各单位在中央档案馆建立了一套基础数据的备份,并可保证各单位数据的查询和迁移。此前中央档案馆接收的一些单位的电子版档案数据,由于存在格式不统一等问题,现在无法使用,下一步还需要到有关单位进行相关数据的拷贝,希望有关单位予以大力支持。
  档案数字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到法规、政策、管理、技术等方方面面,许多问题需要深入探索研究。我们必须抓住国家信息化建设和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契机,创新工作机制,稳步加快档案数字化建设的步伐,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的作用,推动档案事业的发展。
  第六,要努力加快档案移交工作步伐,全面加强国家档案资源建设。
  为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向中央档案馆移交档案工作,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于2001年下发了《2001年-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向中央档案馆移交档案时间安排》,要在此期间接收100余个中央和国家机关1980年前形成的档案。从2001年至2008年9月,已有70个单位向中央档案馆移交了约50万卷档案及相关档案数字化加工电子数据、资料、照片、光盘、实物等,其中17个未列入移交安排表中的单位也向中央档案馆移交了档案。
  依法向中央档案馆移交档案,是中央和国家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做好这项工作,对加强国家档案资源建设,确保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几年来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移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主要体现在:
  (一)统一思想,周密部署。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王刚同志关于档案移交工作的讲话与批示精神,许多单位的领导亲自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听取有关档案移交专项工作汇报,做出重要指示,要求把档案移交工作纳入领导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工作计划,提前做好准备。同时成立档案移交工作领导小组、档案鉴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切实帮助档案部门解决移交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移交工作作为本单位的一件大事来抓,从人、财、物各方面给予极大支持。许多单位为此更新了档案部门的相关设备,为档案顺利移交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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