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分类引导青年试点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分类引导青年试点工作的通知
(中青发[2009]7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贯彻团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共青团工作五年纲要(2009-2013)》部署,团中央决定于2009年在全团开展分类引导青年试点工作。

  现将《分类引导青年试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共青团中央
2009年5月15日

  分类引导青年试点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

  贯彻分类引导青年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别青年群体在职业背景、社会阅历及思想意识方面的显著差异,将思想引导工作具体化地落实到不同特点的青年群体身上,增强引导青年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试点对象和方式

  本次试点工作主要面向四类青年群体:大学生、企业青年、进城务工青年、农村青年。

  试点工作有两种方式,一是团中央直接联系和指导,二是省级团委直接联系和指导。

  三、试点单位

  团中央在北京等12个省、市、系统确定44个基层单位作为直接联系的试点单位;各省级团委在本地(系统)内确定8-12个直接联系的试点单位(每个类别2-3个)。

  省级团委在选择直接联系的试点单位时要充分考虑代表性和普遍性。面向大学生的,应是在本地(系统)有较高知名度的普通高校或高职院校(包括民办院校);面向企业青年的,应是在同行业中有较大影响力、团员青年在500名以上的企业;面向进城务工青年的,应是团员青年在200名以上的进城务工青年聚居地或“两新”组织;面向农村青年的,应是留乡青年农民在1000名以上的非县级政府所在地乡镇。除以上条件外,试点单位还应有较好的组织和工作基础,以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试点内容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