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体系框架表中各字段的含义及填写要求如下:
(1)体系类目代码
体系类目代码是唯一标识标准体系各类目的代码。代码采用七位三层码,全数字,代码结构如下图所示。
×××-××-××
--第一层为3位数字码,其中第1位表示产业类别:基础通用与社会事业以“0”开头,第一产业以“1”开头,第二产业以“2”开头,第三产业以“3”开头;
--第一层的2、3位代码、第二层、第三层代码均为两位数字顺序码,从“00”开始,其中“00”表示通用类,“99”表示其他类。如果没有通用类,则从01开始顺序编码。例如:
①第一产业中的“农业”,表示为101;
② “农业”下第一个子类“农业通用”表示为101-00,“农业”下的第二个子类“谷物及其他作物”表示101-01;
③ “谷物及其他作物”下的第三个子类“薯类”表示为“101-01-02”;最后一个子类“其他作物”表示为“101-01-99”。
本代码的扩展规则:如果标准体系中某些最细的类目(7位代码)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则按照本规则采取一层两位的方式扩展,中间用“-”分割,即:
×××-××-××-××
(2)体系类目名称
体系类目名称是标准体系各层次类目的中文名称。体系类目名称原则上应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类目名称一致,必要时在三层以下可以进行少量调整,并在备注栏中注明调整的内容和理由。
基础通用类目设置原则:凡存在适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类目的标准化需求,则应在该层设立基础通用类,基础通用类的标准主要包括:术语、图形符号、通用试验方法、分类编码、标志、包装、运输储存、安全等通用标准;对比ICS和中标分类,如果有综合类,应该考虑在相应层次上设立基础通用类,如:ICS“03.080.01 服务综合”。基础通用类命名原则:上一层次的类目名称 +“通用”,如:“制造业”类目下设基础通用类,则命名为:“制造业通用”。
(3)GB/T4754中行业分类代码
GB/T4754中行业分类代码是与体系类目对应的国民经济行业类目的代码。如果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某一层与下一层的名称相同,但代码不同,则取末层代码,如:744 7440 广告业,则GB/T4754中行业分类代码填写末层代码:7440。
(4)SAC/TC编号
SAC/TC编号是指体系类目对应的我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包括TC、SWG及主管部门与上级TC不一样的SC)的编号。在SAC/TC编号时,要注明“TC、SC、SWG”等字样,如:“TC35/SC8”、“SWG3”。
(5)SAC/TC名称
SAC/TC名称是指体系类目对应的我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包括TC、SWG及主管部门与上级TC不一样的SC)的名称。在填写SAC/TC名称时,只需填写主体词,不包含“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标准化工作组”等字样,TC和SC的主体词之间用“/”隔开,如:TC35/SC8的名称为“橡胶与橡胶制品/天然橡胶”。
(6)专业部
专业部是指体系类目对应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内部分管的专业部们。
(7)业务指导单位
业务指导单位是指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管理该SAC/TC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如果SAC/TC为直属,则其行业主管部门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8)重点领域
重点领域是指与体系类目相关的标准化工作重点,如:十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需要技术标准支撑的领域。
(9)国际标准化组织TC编号及名称
国际标准化组织TC编号及名称是指体系类目对应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如ISO、IEC技术委员会(TC)编号和名称。
(10)国际突破项目
国际突破项目是指与体系类目相关的国际标准制修订项目。
(11)ICS
ICS是指体系类目对应的ICS编号和名称。ICS号的格式为:“ICS号”+“空格”+“中文名称”。选取ICS的原则: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只选取该行业的产品(服务)标准,以及生产过程中用到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以及生产过程、工艺方法标准等对应的ICS号,其他不直接相关的ICS号不填写。比如“计算机设备”类目中不用对应“电子元器件”的ICS号。再如: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355 轴承、齿轮、传动和驱动部件的制造”,选取产品“轴承,齿轮”对应ICS为“21.100 轴承;21.200 齿轮及齿轮传动”。如果体系第二层中包括某个ICS分类所有第三层,则在体系第二层中列出ICS的第二层即可。
(12)中标分类
中标分类是指体系类目对应的中标分类编号和名称。按照“对应ICS”中列出的原则操作。中标分类编写格式:“中标分类号”+“空格”+“中文名称”。
(13)体系类目说明
体系类目说明是指体系类目的范围。体系类目说明是确定对应TC的主要依据。重点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对体系某个类目的内涵和外延做出规定。体系类目说明不仅应描述该类目包括什么内容,还应描述不包括什么内容。如:“农业机械”的类目说明:“指XXXX,包括XXXX,不包括XXXX。”。
(14)备注
备注是指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主要填写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相比,进行了哪些变更及变更理由。
2、标准体系表
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行业协会和集团公司,以及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在标准体系框架下,构建标准体系表。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分析标准现状,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现状分析,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分析,标准体系结构和布局分析,标准数量和质量分析,子体系之间或标准之间的协调性分析,标准的缺失和滞后分析,标准的适用性和时效性分析等。通过标准现状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和改进措施。
(2)清理行业标准。对我国现有行业标准进行清理,废止与国家标准交叉重复、没有出版、长期无人使用、存在严重问题及技术内容陈旧落后的标准,解决行业标准存在的标准老化、采标率低、市场适用性较差等问题,建立与国家标准协调配套、先进科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行业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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