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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233号)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对于华先生总经理任职资格予以审核的申请》(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字[2008]57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核准你公司于华(加拿大护照号:BA307284)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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