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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康复等七个专业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大纲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康复等七个专业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大纲的通知
(卫办科教发〔2009〕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和原人事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促进“中西部地区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社区卫生工作开展的需要,我部组织制定了社区康复、药学、检验、B超、口腔、X线、心电图7个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大纲。现将这7个专业人员培训大纲印发你们,以指导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附件:1.社区康复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大纲
  2.社区药学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大纲
  3.社区检验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大纲
  4.社区B超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大纲
  5.社区口腔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大纲
  6.社区X线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大纲
  7.社区心电图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大纲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1:
  社区康复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大纲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了解康复医学的基本理论;掌握社区康复的基本内容及方法,掌握最常用的康复评定技术和最常用的康复治疗和康复护理技术,掌握几种社区常见疾病功能障碍的康复治疗方法及健康教育,能为社区病、伤、残者提供最基本的训练与服务,并能提供康复咨询和转介服务。
  二、培训对象
  从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康复专业岗位人员,具备中专及以上康复专业或相关医学专业学历。
  三、培训方法
  以理论授课和实际训练并重方式培训,可采用集中培训或半脱产培训,参考学时数 240 学时。
  四、培训内容与要求
  (一)总论:掌握康复、康复医学、残疾的基本概念,康复医学工作内容、基本原则和服务方式。掌握社区康复的概念、目标、方法、工作任务、管理、方法与康复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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