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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颁发北京京城环保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的通知

  进气压力:≤0.6MPa (G)
  排气压力:≤1.0 MPa (G)
  容积流量:38~380 Nm3/h
  设计温度:≤200℃
  压缩介质:含氢放射性废气、氮气

含氢放射性废气压缩机

根据采购方给出的设备技术规格书,完成该设备的全部施工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设计文件,并完成设计验证。

北京市延庆县康庄工业园北路6号

主要外协项目:
  抗震分析计算、氦泄漏试验。



  附件二:
北京京城环保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
(证书编号:国核安证字Z(09)28号)

  许可证名称: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

  单位名称:北京京城环保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康毅庆

  单位住所:北京市昌平区昌平科技园白浮泉路17号

  国家核安全局审查了北京京城环保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申请文件,并进行了现场检查,认为北京京城环保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所申请的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方面具备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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