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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残联要将本省项目实施方案于7月31日前分别报至卫生部医政司和中国残联康复部。
  (二)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目标人群受益。各级卫生、残联要进一步明确职责,按照《“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统筹协调,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各级残联要充分发挥基层残疾人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精心组织贫困白内障患者的筛查工作,认真审核患者相关信息并做好记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配合残联并充分发挥各级防盲技术指导机构和基层防盲治盲工作网络的作用,及时发现贫困白内障患者,确保目标人群真正从项目中获益。
  (三)确定手术医院,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合理布局、利于管理、保证质量和安全、方便患者的原则,确定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的医院。要充分发挥通过“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项目和其他非政府机构援建或资助的县医院眼科的作用,优先选择具备手术条件的县医院承担手术任务,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在地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实施复明手术,或组派专业人员到具备手术条件的县级医疗机构实施复明手术。
  (四)成立专家指导机构,加强技术指导。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残联除成立项目管理机构外,还要成立由眼科专家和防盲治盲专业人员组成的省级专家技术指导机构,负责对手术医院开展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的技术指导,以规范患者的诊断、治疗和术后随访等工作,以提高手术治疗效果,降低手术并发症,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五)加强项目管理,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定点医院要将贫困白内障患者的信息及时录入“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系统”,在实施手术后第4天上报至卫生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信息上报情况的督促、规范和指导,并通过“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系统”及时了解定点医院手术实施情况和本地区项目进展情况,加强对项目的信息管理。项目启动后,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残联要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并填报项目执行进度表(附件2)。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将对各省项目执行进度定期公示。
  三、加强监管,确保取得实效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残联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和管理,重点加强对定点医院项目执行情况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务必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要注意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完善措施。要加强对项目的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使更多的贫困白内障患者了解项目的有关内容和经费补助标准,及时接受手术治疗。要将定点医院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做法。要通过项目的实施,以点带面,进一步健全基层眼保健网络,加强防盲治盲队伍建设,完善防盲治盲工作体系,不断提高基层眼保健服务能力,确保人民群众享受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
  卫生部、中国残联将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各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卫生部与中国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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