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灾区省农业主管部门全过程参与了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但在灾后重建资金安排上,主要由省财政部门将资金切块直接下达到县。各省普遍反映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参与度较低,掌握情况较少,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及建议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指导灾区农业部门按照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着力加强重要农业生产设施恢复重建,全力推动三省灾后农业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确保灾区农业生产尽快全面恢复,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灾后恢复重建的工作指导。我部将积极督促各地农业主管部门依据规划任务,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指导灾区省农业部门帮助县级农业部门和乡镇政府加强规划实施工作,落实建设地点,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指导三省农业部门继续加强与当地发改部门、财政部门和对口支援省等各方面沟通衔接,尽早落实项目资金,促进灾后农业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是积极协调将各类资金向灾区倾斜。继续利用现有投资渠道,加大对灾区的倾斜支持力度。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在种子工程、畜禽良种工程、植保工程、动物防疫体系、农村沼气、农产品质检体系、退牧还草等方面对灾区予以扶持;财政专项资金重点在动物防疫疫苗补助、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作物良种推广、测土配方、农业机械购置、农业生产救灾、畜禽良种推广、农业产业化项目等方面对灾区给予倾斜。
三是全力抓好灾区夏粮生产。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帮助农民抓好灾区夏粮作物后期田间管理工作。全力组织好小麦跨区机收,坚决做到夏粮不到手、管理不放松,千方百计夺取夏粮好收成。
四是进一步加强灾区鼠害防控和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加强鼠情监测工作力度,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重点搞好城镇周边及安置点的鼠害防控,把鼠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切实加强春防有效免疫抗体抽样监测,查漏补缺,及时补免,确保免疫质量,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针对灾后农业恢复重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两点政策建议。
一是加大灾后农业恢复重建项目资金扶持。灾后农业恢复重建项目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恢复至关重要,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和社会性。这些项目投资收益普遍较低,吸引其他社会资金能力较差,在地方财力和农民自筹能力较弱的情况下,只能依靠加大中央投资力度推动建设。建议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优先考虑农业恢复重建的内容。同时,尽可能地引导对口支援等其他资金对农业恢复重建予以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