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报送汶川特大地震灾后农业恢复重建情况的函
(农办计函[2009]79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提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函》(发改电[2009]142号)要求,我部对汶川地震灾后农业恢复重建情况进行了调度,现将有关情况随函(见附件)报送你委,供参考。
附件:汶川特大地震灾后农业恢复重建情况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汶川特大地震灾后农业恢复重建情况
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一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灾区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灾区农业部门依据《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建设专项规划》,坚持产业恢复和生产设施重建两手抓,扎实推进灾后农业恢复重建各项工作,灾区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呈现良好势头。
一、灾后农业恢复重建进展情况
抗震救灾转入恢复重建阶段以后,灾区各级农业部门全力组织生产自救,积极开展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各项工作。截至目前,灾区三省共落实各类灾后恢复重建资金31.3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54亿元,灾区农业生产设施、良种繁育体系、农技服务体系、农村沼气设施和国有农场生产设施已得到不同程度恢复。
(一)四川省
落实农业灾后重建各类资金28.8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4.72亿元。已修复或重建受损农田66.9万亩,占规划任务的48%;农业生产大棚101.1万平方米,占规划任务的4%;畜禽圈舍1746万平方米,占规划任务的85%;养殖池塘1.63万亩,占规划任务的9%;机电提灌站706处,占规划任务的7.6%;机耕道684千米,占规划任务的3.8%;农机库房2164平方米,占规划任务的1%;粮油及特色产业基地90.4万亩,占规划任务的15%。已修复或重建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5个、种畜禽场23个,分别占规划任务的11.4%、28.8%。已修复或重建农业技术服务体系业务用房12.96万平方米。已修复或重建农村沼气池29.77万口,占规划任务的71%,并在71个村实施了乡村清洁工程。已修复或重建国有农场业务用房0.35万平方米,道路4.6千米,排灌渠道 1.8千米,供电通讯线路3千米,水塔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