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健全各单位与地市农业主管部门信息报送系统。各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要逐步建立健全与本省各地市县农业主管部门的政务信息报送系统,畅通信息采集报送网络,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切实抓好信息源。要积极探索政务信息工作方式和方法,鼓励在一些市县设立信息直报点。
(三)建立高效安全信息报送渠道。各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要确保信息报送保密安全高效。凡报送农业部办公厅的政务信息,不涉密的均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bgtzwxx@agri.gov.cn,不再报送纸质信息。
(四)加强政务信息员业务培训。农业部办公厅将不定期组织各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信息员参加各类培训,为政务信息员提供和创造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机会。各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也要高度重视信息员培训工作,创造条件,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组织到外省学习等形式,切实增强政务信息员政治和业务素质,提高综合分析、文字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及信息判断力和鉴别力。力争使政务信息员熟悉党的方针政策、本单位业务和政务信息工作。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各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领导,积极支持政务信息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经常督促、指导及检查。要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化。要保障政务信息员的工作时间,为信息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安排他们参加有关培训、重要活动、列席有关会议、阅读重要文件。对政务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信息员,要给予表扬。
(一)建立信息编辑审核制度。各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和完善政务信息报送、编辑、审核制度。要实行逐级审核制度,报送农业部办公厅的信息稿件,须经厅(局、办)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送。要确保政务信息质量,信息内容要准确真实,主题鲜明,观点明确,内容真实,文字精炼,文法规范,计量准确。要确保信息报送时效性。重要信息要及时报,需要连续报送的要做好续报工作。
(二)建立信息质量评分制度。农业部办公厅建立合理信息质量评分标准,实行记分质量评比办法,鼓励各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报送高质量信息。具体标准是:被《农业情况交流》采用的,每条记10分;被《每日要情》采用的,每条记3分;被《农业部信息》采用的,每条记10分;《农业部信息》被中办、国办采用的,另加10分。
(三)建立政务信息采用通报制度。农业部办公厅依据上述信息质量评分制度进行统计,按月度向各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通报政务信息采用及累计得分情况。
(四)建立重要信息预约制度。农业部办公厅视情况需要,向各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发出重要信息预约通知,提出预约信息主题、撰写要求、采用途径及报送时间。各地要根据全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年初制定全年政务信息报送要点,并报送农业部办公厅。
(五)建立政务信息报送激励制度。农业部办公厅根据各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报送信息和采用情况,每年年终评选若干优秀信息员和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彰。评选的基本条件是:向部办公厅报送信息质量高、被采用数量多、信息工作制度健全、能够有效开展工作的单位可评为先进集体,工作积极主动、提供信息质量高、针对性强的信息员评为优秀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