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特种设备安全进企业”有关活动安排的通知
(质检特函〔2009〕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有关工作部署,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以及总局《
特种设备安全“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宣传工作的通知》,总局决定6月17日至6月30日在全国集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进企业”活动。现将有关活动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主题:贯彻落实新条例 保安全促增长
副标题:“质量和安全年”重要系列活动之一--特种设备安全进企业。
各地也可根据当地活动特点,对活动主题进行补充完善。
二、活动要求
本次活动要以宣贯新修改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为主线,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核心,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部署,集中开展多种方式的“特种设备安全进企业”活动。要充分发挥质监系统、有关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突出系列性、多样化和多环节。要坚持结合实际,创新方式,务求实效。要进一步增强企业安全意识,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技能,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达到“开展一项活动、规范一个行业、治理一批隐患”的整体效果。
三、活动示范
我局将指导有关省级局,结合近期重点工作和国家重点工程,在全国确定8个“特种设备安全进企业”示范点。
(一)服务特种设备出口示范点。
6月17日,我局组织北京市质监局和有关技术机构的专家,到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了解气瓶出口监管政策需求,进一步探讨促进国内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加大出口、强化特种设备安全质量管理的措施,现场解决企业存在的管理和技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