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口岸基本设施设备配置的通知
(国质检卫〔2009〕195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出入境检验检疫,依法严把入境检疫关,切实做好口岸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各局要尽快加强口岸防控应急能力建设,组织好口岸防控工作所需的检疫检测设施设备、防护防疫用品的配置。总局制定了《急需解决的口岸基本设施设备配置要求》(见附件1)及《需分批解决的口岸基本设施设备配置要求》(见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
附件:1. 急需解决的口岸基本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2. 需分批解决的口岸基本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
附件1:
急需解决的口岸基本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一、体温检测设备的配备
(一)各口岸的检疫查验通道内必须配备灵敏、准确的红外体温监测仪,且要求有效覆盖所有出入境人员,确保无盲区。
(二)根据口岸出入境交通工具的数量配备足量的手持红外耳温计。
二、消毒设备、消毒剂、防护用品及试剂药品的配备
(一)消毒设备。
1. 主要国际或地区航空口岸需配备消毒设备,包括移动智能消毒设备等无害化处理设备和熏蒸处理设备。
2. 有关陆路口岸需配备消毒设备,包括移动智能消毒设备、固定消毒设备。
(二)消毒器械。
各口岸需配备电动雾化超低容量喷雾器、背负式机动超微粒雾化喷雾器、特塑储压式喷雾器、特塑背负式喷雾器等消毒器械。
(三)消毒药品。
各口岸需配备足量的二氧化氯、三氯异氰脲酸、过氧乙酸、苯扎氯铵、碘伏、75%酒精、漂白粉、二溴海因等消毒剂。
(四)防护用品。
各一类口岸需配置足够的负压担架、一次性防护服、防护口罩、防护手套、一次性PVC手套、防护眼罩、防护靴、一次性靴套、防护面罩、滤盒等。
三、口岸实验室设备、应急检测车及信息化视频监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