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民政部关于确认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为“全国第一个社区志愿者组织发祥地”的函

民政部关于确认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为“全国第一个社区志愿者组织发祥地”的函
(民函〔2009〕78号)


天津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提请确认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为“全国第一个社区志愿者组织发祥地”的请示》(津民请〔2009〕5号)收悉。经研究论证,相关资料显示,成立于1989年3月18日的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是全国第一个社区志愿者组织,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应为“全国第一个社区志愿者组织发祥地”。

  社区志愿服务是社会志愿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完善服务机制,丰富服务内容,团结广大志愿者发扬奉献精神,主动服务于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为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推动我国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