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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等关于组织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通知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
关于组织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通知
(中法援基联发〔200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律师管理处、法律援助处(中心)、律师协会,团委,新疆建设兵团司法局律师管理处、法律援助处(中心)、律师协会,团委: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社会各界和广大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国法律援助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是,由于地域和经济发展不均衡等原因,我国法律援助事业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西部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人员严重短缺,当地困难群众大量的法律援助需求得不到满足。目前,全国有15万多名律师,但是全国仍有一些县没有律师,无法满足当地法律援助需求,严重制约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如何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不仅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要求,也是这些年来司法行政系统和律师工作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为解决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服务,有效解决经济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资源严重不足的问题,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区域协调发展,满足基层人民群众法律援助的强烈需求,同时为律师、大学生志愿者提供一个锻炼自我、提高自我的良好途径,并为社会力量参与我国法律援助事业搭建一个奉献爱心的平台和桥梁,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会同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宗旨

  整合社会资源,通过行业互助和招募志愿者的形式,动员律师和法学院校毕业的优秀学子到全国无律师县或中西部律师人才短缺的地、市、县开展志愿服务,增强当地法律援助能力,为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行动主题

  携手志愿行动 共享法治阳光

  三、行动时间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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