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集成配套高产技术。结合万亩连片高产示范,积极开展超级稻品种筛选、展示和高产技术集成配套,把超级稻品种与当地主推技术结合,集成便于推广和农民采用的简化技术操作规程。每个示范县要集成2-3项农民易掌握的超级稻技术操作规程,制作成明白纸或挂图用于培训农民。
(四)强化技术培训与指导。各省(区、市)超级稻示范推广承担单位要联合相关超级稻研究单位,开展对本省市县推广人员及部分种粮大户的超级稻技术培训,要利用示范县的样板作用,在关键季节组织2-3次现场观摩会议和培训。要组织专家和有关技术人员在水稻生产的关键季节,分区域
开展超级稻示范推广技术指导服务和调研活动。超级稻育种家要深入生产一线面对面开展技术指导工作,促进超级稻品种与当前主推水稻生产技术结合,提高超级稻技术到位率。
(五)抓好超级稻测产验收。各项目省(区、市)要认真组织好超级稻测产验收工作,加强超级稻绩效考评。万亩示范区的测产要按照农业部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办法要求,科学组织实施。对拟申报超级稻品种,要按照农业部超级稻品种确认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好百亩示范方测产验收工作。同时,要利用多种途径加强对超级稻推广成效的宣传,推动大面积超级稻发展。
三、工作安排
1-4月,各省(区、市)制定本地的实施方案,宣传推介超级稻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落实超级稻万亩高产示范区建设地点和各示范县1000个超级稻示范农户,落实有关技术试验。
5-8月,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全国超级稻研究与示范推广专家组各稻区牵头单位和17个主产省及各示范县分级开展技术培训,同时,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开展生产调研和技术服务,现场指导稻农生产,了解各地超级稻生产及示范推广中的问题和典型经验,提出促进超级稻示范推广的对策措施。
9-12月,开展测产与总结。由科技教育司会同全国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各地开展超级稻示范推广品种产量测试和年度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任务。各省农业厅(委、局)要成立超级稻示范推广工作小组,加强对超级稻示范推广工作的领导,协调好各方力量认真抓好超级稻示范推广工作落实,细化工作任务和阶段性目标,层层落实任务。要及时做好本地适宜超级稻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筛选发布、栽培技术规程制定、示范推广工作的检查指导等工作。特别是要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利用率。一旦发现项目单位弄虚作假或挪用专款,将按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