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2009修订)(发布日期:2009年11月6日,实施日期:2009年11月6日)废止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教体艺[200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属各高等学校,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为科学有序地做好教育系统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提高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和应对能力,教育部、卫生部组织专家制定了《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试行。
附件: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
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
为科学有序地做好教育系统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能力,有效控制疫情在学校、托幼机构的传播、蔓延,保障学生、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以及各部门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学生夏令营和冬令营等。
一、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划分
(一) 学校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
在学校内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
(二) 学校出现非校内感染病例
在学校内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但传播链清晰,病例感染来源为学校外部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其污染的环境,疾病危害尚不严重。
(三) 学校出现校内感染病例
第一类情况,在学校一个班级内发现散发的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由输入性病例引起的二代病例。
第二类情况,在学校内出现多起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形成学校局部疫情暴发,且有流行趋势。学校局部疫情暴发,指在同一学校同一个年级两至三个班级,14天内,出现多个甲型H1N1流感校内感染病例的确诊病例,且病例呈现明显的聚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