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探索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模式。采取专业人才引进和现有人员培训提高等方式,建立一支具有社会工作理论知识与实务经验的专业服务队伍和一支既懂管理、又懂社会工作的社会工作人才管理队伍,为试点工作提供人才支撑。认真研究社会工作人才能力提升途径,积极探索社会工作人才继续教育办法。
(三)进一步探索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方式。各试点地区和单位要在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在城乡社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制定有关优惠政策,大力开发面向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社会服务招投标项目,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
(四)进一步探索社会工作人才激励保障机制。根据不同类型社会工作岗位设置与人才使用实际,探索建立相应的薪酬标准体系和社会保险办法。培育本地区本单位社会工作人才典型,加强学习宣传,提高社会工作人才社会认知度。探索建立本地区本单位社会工作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对专业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的社会工作人才给予表彰奖励,进一步激发社会工作人才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进一步探索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途径。深入调查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对社会工作服务的实际需求,大力开展面向受灾群众、失业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民工、流动人口、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儿童等群体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继续探索社会工作人才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载体和途径。积极将社会工作人才参与灾后恢复重建纳入汶川地震对口支援体系,促进灾区恢复重建。探索社会工作者引领志愿者开展服务的方式方法。加强与高校社会工作院系合作,加强对社会工作人才的督导,提高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和实际效果。
(六)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政策理论研究和宣传普及。坚持边试点、边研究、边总结,注意从政策上、理论上对有关问题进行研究,提炼出带有规律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做法和经验。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普及社会工作知识,推广社会工作方法,弘扬社会工作价值理念。充分利用城乡社区的各种宣传渠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广社会工作。采取座谈会、研讨会、专家讲座、脱产培训、考察学习等方式,对所在地区的党政领导干部、社区和单位的从业人员开展社会工作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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