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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探矿权采矿权登记与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六、部将对现有的矿业权数据报盘软件、矿业权管理信息系统及数据交换技术要求进行相应更新。各级管理机关应及时登录矿业权统一配号系统,查阅有关通知,下载使用新的版本。《探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及《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可在国土资源部网站下载(网址:www.mlr.gov.cn)。

  七、石油、天然气、煤层气矿业权申请仍按原规定办理。

  矿业权管理和矿业权实地核查的衔接工作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无缝”连接。相关测量单位必须依法依规,对提交的实测坐标负责。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实地核查,签署重叠核查意见。严禁在申请范围核查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严肃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

  部矿产开发管理司  胡斌华  010-66558270

  部信息中心     周 桅  010-66558641

  附件:1.《探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及填表说明

  2.《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及填表说明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
  探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

探矿权申请人

            (盖章)

勘查区名称

 

项目类型

   □新立探矿权登记      □变更勘查区范围

(可另附页)

勘查区所在地

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重叠核查意见

 

 

 

实地核查责任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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