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将对现有的矿业权数据报盘软件、矿业权管理信息系统及数据交换技术要求进行相应更新。各级管理机关应及时登录矿业权统一配号系统,查阅有关通知,下载使用新的版本。《探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及《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可在国土资源部网站下载(网址:www.mlr.gov.cn)。
七、石油、天然气、煤层气矿业权申请仍按原规定办理。
矿业权管理和矿业权实地核查的衔接工作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无缝”连接。相关测量单位必须依法依规,对提交的实测坐标负责。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实地核查,签署重叠核查意见。严禁在申请范围核查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严肃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
部矿产开发管理司 胡斌华 010-66558270
部信息中心 周 桅 010-66558641
附件:1.《探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及填表说明
2.《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及填表说明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
探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
探矿权申请人
| (盖章)
|
勘查区名称
|
|
项目类型
| □新立探矿权登记 □变更勘查区范围
|
勘
查
区
范
围
坐
标
| (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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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区所在地
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重叠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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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核查责任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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