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坚决打击各类危害公共利益的侵权盗版行为
(3)按照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总体工作部署,加强社会监管,加大版权保护力度。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标本兼治、整体推进,不断完善版权执法机制。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研究,找准问题,确定目标,制定措施,以服务大局的思想意识、热情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扎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开展各类专项治理活动,务必取得实效。
(4)以大城市为中心,以查处版权大案要案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等专项治理行动。在总结2005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培训队伍和加强执法并举,大力提高版权行政管理人员在新技术条件下的执法能力,不断改善互联网版权保护环境。
(5)进一步加大打击软件侵权盗版力度,重点加强软件预装领域生产和销售环节管理,鼓励电脑生产企业在产品出厂前预装正版软件,从源头上防止侵权盗版行为,有效遏制软件侵权盗版的势头。
(6)进一步加大打击盗版音像制品和教材教辅读物的力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环节,改进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果,力争打击传统侵权盗版行为有新的突破。
三、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营造良好的软件产业发展环境
(7)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地市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的收尾工作,确保地市政府部门实现软件正版化,不留死角。同时,进一步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提高政府部门正版软件的使用水平,不断巩固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的成果。
(8)认真总结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的成功经验,精心部署,扎实推进,按时完成国务院下达的大型企业(包括国有、外商外资、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四、深入研究论证,进一步完善版权保护法律制度
(9)积极做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的调研工作,充分论证加入两个国际条约的时机和条件,认真做好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联络沟通工作。今年3月底,按时向国务院提交加入两个国际条约的论证报告,为我国加入两个国际条约提供政策依据。
(10)根据国务院的立法计划和我国版权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深入调研,广泛论证,协助国务院做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工作,配合国务院法制办起草《广播电视组织法定许可付酬办法》,加快《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条例》的立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