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组长:王晓东
组员:方海新、张铁成、陈婧、叶欣、陈捷琼、林萌、李玲青、李立
二、突发事件处理的工作原则:
(一)应急小组工作制度如遇突发事件,应急小组成员应立即到位,确保通讯畅通;如有特殊情况,无法立即到位的,应马上报告上级领导,指定人员代岗。
(二)异常情况登记制度应急小组应建立异常情况登记制度,记录接收到的突发事件报告的详细情况,包括异常情况的现象、影响的范围、采取的措施和解决的方法等。
(三)突发事件甄别机制应急小组收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着手进行分析,划分事件的性质与严重程度,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应对措施(见附1、附2)。
(四)遇到全国性进出口核销系统瘫痪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正常进出口收付汇核销业务大范围中断时,应急小组应及时将情况通报各分局,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手工核销具体原则,指导全国进出口收付汇核销业务的具体操作。
(五)遇到局部性进出口核销系统瘫痪或局部地区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正常进出口收付汇核销业务中断时,应急小组应及时将情况通报技术部门,指导相关分局处理紧急情况。
(六)遇到个别进出口收付汇核销业务严重突发事件时,应急小组应及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快速处理,必要时进行实地指导。
(七)突发事件通报制度应急小组应在接到有关报告后半个小时内将突发事件的情况通过值班室报告给外汇局应急小组办公室,并通报局内相关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如该事件涉及其他相关部委或机构,还应按规定及时向其通报有关情况。应急小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与严重程度将事件向各分局通报有关情况。
(八)设立系统内的联系机制应急小组设立热线电话和传真,建立专人值班制度(见附3)。各分局应指定专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报总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备案。
附1:
出口收汇核销日常业务及系统运行应急措施
一、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发生大批量意外毁损应急措施:
(一)申请加急印制新单证;
(二)在报请总局同意后,从临近省份或地区紧急调拨。
二、无法在系统中正常发放出口收汇核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