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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系列文明创建活动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系列文明创建活动的通知
(交函政法[2009]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有关交通企业: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攻坚之年。搞好国庆活动,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鼓舞全国人民以极大的热情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重大意义。为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委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大力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展示新中国成立以来交通运输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提高交通运输窗口服务能力,增强交通运输职工文明素质,以良好的风貌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部研究决定,在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深入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系列文明创建活动。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时代主旋律,激励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升华爱国理想,弘扬时代精神,践行“三个服务”,构建文明环境,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提供优良交通服务安全保障。
  二、 活动内容
  (一)按照中宣部等有关部委要求,开展评选“100位为新中国成立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活动(以下简称“双评”)。同时,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开展评选“6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交通人物”活动。
  1.活动主题。
  深切缅怀为新中国成立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热情讴歌新中国成立60年来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大力颂扬新中国成立60年来交通人的感人事迹,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增强交通职工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
  2.评选标准。
  一是所评选的“100位为新中国成立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其先进事迹和主要贡献时间限定为中国共产党诞生至新中国成立,(即1921年到1949年的28年期间),但新中国成立后担任党和国家、军队重要领导职务的,不列入评选范围。具体评选标准是:
  (1)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英勇牺牲,值得永远铭记的革命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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