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固定收益平台交易商:
根据《
财政部关于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9]68号)和本所有关规定,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09年6月17日在本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15年,票面利率为3.69%,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本期国债起息日为2009年6月11日,每年6月11日、12月11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4年6月1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