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工商办字〔2009〕75号)
总局各司(厅、局、室)、直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9年3月24日,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在会上作重要讲话,总结了2008年政府机关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了2009年反腐倡廉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结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各级工商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温家宝总理在会上作的重要讲话,把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认真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确定的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结合起来,在充分肯定工商机关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已取得成绩的同时,还要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以更大的决心和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努力把工商机关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二、正确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加强监管和执法,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有效维护群众利益发挥积极作用
各级工商机关要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按照新“三定”方案赋予工商机关的法定职责,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条主线,全面正确履行职能,服务发展,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切实把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重点要在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促进就业再就业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要积极主动加强部门协作,注重参与重大宏观经济政策研究,着力解决市场秩序中的突出问题,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为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保证。
要提高监管服务质量,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强化市场监管和执法,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突出抓好人民群众最关心、关注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安全、打击传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农村市场监管等问题。重点要认真贯彻《
食品安全法》,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厉查处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搭配销售等行为;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等问题,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坚决纠正侵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在依法依规吊销营业执照、打击商业欺诈、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工作中妥善化解利益矛盾,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