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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抽查等三项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4.交换意见
  督查结束时,要与城市政府交换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加大执法力度的建议。
  三、资料准备
  实地抽查城市需准备以下材料:
  1.2008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报告(内容要求见国土资厅发[2009]18号文)。
  2.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等各类统计表格(见国土资厅发[2009]18号文附件)。
  3.卫星遥感图片。
  4.用地审批文件卷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变更登记情况、基本农田保护区图件、土地登记、动态巡查台账等。
  四、督查成果要求
  各督查组结束督查任务后,要在一周内完成督查报告并交执法监察局汇总。报告应包括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整体情况、卫片反映的新增建设用地及占用耕地情况、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违法违规问题立案查处的情况、加强整改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附件2:
  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保增长保红线行动调研宣传阶段工作具体安排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09]24号)的安排,为督促各地落实“双保行动”各项任务,掌握扩大内需用地动态,保证国家土地调控各项政策规范执行,部决定结合2008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抽查和卫片执法检查督查工作,派出督导组对各省(区、市)“双保行动”实施进行检查指导。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检查各地“双保”行动实施情况,重点对调研宣传阶段工作部署是否到位,措施是否得力,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工作是否扎实推进。
  (二)检查《国土资源部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 237号)等文件的执行情况和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实地抽查用地和监管情况,了解各地政策执行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研究分析对策。
  (三)检查各地落实《关于深入推动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切实做好土地保障与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9]32号),防范化解当前土地违规违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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