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土资源部关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抽查等三项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1.卫片执法检查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核查情况是否真实、准确。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宗地数、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2.新增建设用地中合法用地、实地未变化用地、农业结构调整用地、违法用地的甄别是否真实、准确。重点督查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违反规划用地的情况。
  (三)对违法用地的查处情况
  1.对违法用地行为是否通过动态巡查及时发现。
  2.对违法用地行为是否定性准确,是否按要求全部予以登记统计。
  3.对违法用地行为是否依法依规予以立案和查处。重点检查对违法用地行为是否及时立案和依法处理,对违反党纪政纪和涉嫌犯罪的,是否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或向司法机关移送,对查处难度大、本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难以处理的土地违法案件,是否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尚未处理的,督促尽快查处落实到位。
  二、督查范围和方式
  (一)督查范围
  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山东、河南、广东、广西、陕西等14个省(区)。部将根据工作需要对本次未进行督查的省份另行组织抽查。
  (二)督查方式
  督查工作以卫星遥感图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等图件、用地审批文件卷宗等为依据,以各有关城市自查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查工作为基础,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用地审批文件、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
  1.听取汇报
  听取城市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卫片执法检查总体情况的工作报告。包括组织部署情况、新增建设用地核查情况、违法用地核查情况、下一步整改意见等。听取汇报中,要发现和提出问题。
  2.查阅统计表格和用地审批文件
  查阅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等各类统计汇总表格,结合工作报告,相互印证,发现和提出问题。查阅用地审批文件。根据查阅统计表格的情况,抽取查阅需重点核查的图斑用地审批文件。对属于合法用地的,应审查5宗以上的用地卷宗。
  3.实地抽查
  根据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统计表格和用地审批文件的情况,确定需实地抽查的图斑地块。对属于实地未变化的,应至少抽查1宗;对属于农业结构调整的,应至少抽查1宗;对属于违法用地的,应至少抽查2宗;对属于合法用地的,应至少抽查2宗。实地抽查要对照卫星遥感图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变更登记情况、基本农田保护区图件,并与用地审批、土地登记、动态巡查台账等资料进行相互印证。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