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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数字电视研究开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数字电视研究开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09]11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数字电视产业发展政策,推动我国数字电视产业发展和应用,提升创新能力,完善数字电视产业链,我委决定2009年继续组织实施数字电视研究开发及产业化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目标
  根据我国数字电视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快数字电视关键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地面数字电视大规模网络建设,带动我国电视产业的全面升级转型,促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并为2015年我国广播电视实现由模拟向数字的转变奠定坚实基础。
  二、专项重点
  (一)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标准配套标准研究制定。重点考虑:单频网系统实施指南、广播信号覆盖评估与测量方法、单频网授时接收设备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紧急广播技术规范、发射设备网管技术规范、增值业务平台技术规范、手持式接收设备通用规范、网络接口模块规范、室内接收效果评测方法、信号分析仪通用规范、测试用码流规范、码流发生器通用规范、数字音视频分析仪技术要求、场强测试仪通用规范等。
  (二)地面数字电视单频网应用示范网络建设。选择有条件、有特点的地区建设地面数字电视单频网应用示范网络,探索合理的运营模式,为大规模推动地面数字电视播出夯实基础,带动我国数字电视国产设备及产品应用。
  (三)关键产品研究开发与产业化
  1.数字电视专用集成电路。重点包括性能优化、低成本、低功耗的地面数字电视信道编解码芯片,支持AVS、DRA的高清信源编解码芯片,信源信道一体编解码芯片等。
  2.具备地面数字电视接收功能的一体机。
  3.地面数字电视单频网广播系统。重点包括同步源、适配器及相关优化软件等。
  4.测试仪器仪表及其它。重点包括支持AVS、DRA的数字电视高清编码器、数字电视转码器、测试发射机、地面数字电视测量系统和生产线测试系统等。
  5.高清数字电视节目制作系统。
  三、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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