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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生鲜乳收购站大检查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生鲜乳收购站大检查的通知
(农办牧[2009]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农林)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生鲜乳收购站建设与管理现场会精神,按期完成《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规定的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我部定于今年5月-6月在全国开展生鲜乳收购站大检查。请各地按照《全国生鲜乳收购站大检查工作方案》(附后)要求,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大检查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加快推进生鲜乳收购站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

  附件:全国生鲜乳收购站大检查工作方案

二OO九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全国生鲜乳收购站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鲜乳收购站建设与管理现场会精神,深入实施《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按期完成《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规定的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推进生鲜乳收购站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决定5-6月在全国开展生鲜乳收购站大检查。
  一、工作目标
  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工作进程,加快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核发工作,尽快落实挤奶机械购置补贴政策,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
  二、检查重点
  紧紧围绕生鲜乳收购站建设与管理的重点和难点环节,主要就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检查:
  (一)生鲜乳收购站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1.生鲜乳收购站监管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2.生鲜乳收购站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
  3.奶业管理法律法规宣贯培训情况;
  (二)生鲜乳收购站监管工作情况
  1.生鲜乳收购站建设规划制定落实情况;
  2.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情况,主体合格尚未发证和主体不合格而条件合格生鲜乳收购站的数量、比例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3.收购站日常巡查、生鲜乳运输车辆监督检查等机制建立和执行情况;
  4.个体生鲜乳收购站和流动收奶点清理整顿情况,特别是已发证的原个体生鲜乳收购站是否存在骗取许可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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