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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师范司关于印发《2008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对2008年进入高中课改实验的省份普通高中学科教师开展远程培训,帮助教师进一步准确理解和把握高中课程改革的目标、结构、内容和教学要求,了解和掌握高中课程改革实施的情况和方法,促进教学观念和教学行为的转变,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为顺利推进实施高中课程改革提供师资保障。
  二、培训内容与对象
  1.培训学科: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等12门学科。艺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等4门课程由各省另行组织培训。
  2.培训内容:课程标准总体精神的介绍;各学科有关重要内容的解读;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方式方法的培训;有关学生学习方法的辅导;教学评价方法的指导;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教师教研活动特别是校本教研和教师专业成长的引领等。思想政治学科的培训内容包含教材培训,其余各学科的教材培训由各省另行组织。
  3.培训对象:2008年进入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山西、江西、河南、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区高中起始年级学科教师及教研员等。
  三、培训实施
  1.培训时间
  --培训准备:7月1日-10日,组织对班主任、辅导教师和技术人员进行课程辅导、培训管理和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培训。学员进行学习前准备。
  --正式培训:7月11日-20日,组织学员开展培训。每天5学时,共计50学时。
  --培训总结:7月21日-26日间。
  2.培训方式
  --学习方式:分散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分散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组织教师收看视频课程、学习相关资料、参与案例研讨和专题讨论等。
  --组织方式:采取班级化组织管理。组班方式原则上以县为单位,按学科组班(可以是在线虚拟班级),对于教师人数较少的学科,可视实际情况跨县区以地市为单位组班。班级规模建议不超过50人,设班主任和辅导教师各1名。各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既可以组织学员以县为单位分学科在指定的培训点集中培训,也可以组织学员在各自学校分散培训。
  --辅导方式:本地研讨、在线交流与专家答疑相结合。本地研讨应在班主任与辅导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开展。在线交流应在本地研讨的基础上,在课程专家团队的主持和指导下,组织学员进行学习交流和专题讨论。针对各地学员学习研讨和交流中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由课程专家集中答疑指导。
  各地要保证具备网络远程培训相应硬件条件,配备技术人员。对于不能按要求收看视频课程和在线研讨的学员,提供视频课程播放(光盘)、宽带上网学习、集中研讨、与专家进行视频交流互动的必要条件。对于信息技术操作能力较差的学员提供必要的帮助,保证他们能够参与在线学习交流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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