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关于表彰2008年度国务院国资委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直精字[2009]3号)
机关各厅局,各直属单位、直管协会、京外企业在京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2008年,国资委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在国资委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指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提高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为落脚点,扎实推进理论武装工作;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为契机,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履职能力;积极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发扬抗震救灾精神;以成功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为重点,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项社会事务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经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审核,决定授予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等2个单位“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标兵”称号;授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等40个单位“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经各单位推荐,委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授予国务院国资委机关离退休干部局等8个单位“国务院国资委直属机关文明单位”称号,授予办公厅信访办公室等12个处室“国务院国资委机关文明处室”称号,授予吴甫等10位同志“国务院国资委直属机关十佳文明之星”称号。
为弘扬先进,表彰典型,进一步激发直属机关广大干部职工投身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特对获得以上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发扬成绩,总结经验,再创佳绩。直属机关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推动直属机关各单位改革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8年度国务院国资委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国资委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二OO九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