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09年3月11日 财建[2009]116号)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中宣部,公安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供销总社,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牵头建立家电下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此,我们研究制定了《家电下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予印发。请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切实把家电下乡工作抓实抓好。
附件:家电下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
家电下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家电下乡”是当前运用财政政策工具扩大国内需求,改善民生,拉动消费带动生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加强组织领导,增进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切实把家电下乡工作抓紧抓实,经国务院同意,建立家电下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广家电下乡的重大部署,推进家电下乡工作。
(二)制定家电下乡阶段性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三)协调解决家电下乡组织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四)指导、督促、检查家电下乡工作。
(五)研究提出完善家电下乡政策建议。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中宣部、公安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供销总社、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11个部门组成。联席会
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中国计算机协会、中国五金制品协会、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中国摩托车商会、中国汽车协会摩托车分会等相关单位列席会议。联席会议召集人由财政部部长担任,第二召集人由财政部副部长、商务部副部长担任,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财政部经济建设司,负责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名单附后)。联络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磋商并按部门分工落实家电下乡有关事宜,有分歧的或重大事项提交联席会议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