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机构和队伍建设。派出督察专员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国家土地督察广州、成都局等派出有关省(市)的督察专员已经开展工作。全年新招录土地督察干部88名,督察干部总人数达到 216人,达到编制总数的2/3。先后组织两期培训研讨班,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举办2008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整训班,对处以上干部进行集中整训。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都签订了廉政责任承诺书。督察文化建设进一步丰富,后勤保障条件逐步改善。
七、2009年国家土地督察重点工作
2009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将紧紧围绕服务扩大内需和农村改革发展两个大局,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为核心,监督保证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农村土地改革政策执行为主线,抓好核心业务建设、综合能力建设和基础建设,基本完成机构组建,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加快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土地管理新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服务扩大内需,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对2008年底和 2009年国家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央投资新增建设项目用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用地的及时供应和开发,维护土地管理秩序,确保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的全面、准确、规范执行。加强宣传指导,督促地方人民政府正确执行土地法律法规和国家土地调控政策。持续跟踪调研扩大内需项目用地的需求、结构、分布、时序和利用情况。对省级人民政府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批情况进行审核督察,对严重影响国家土地调控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
--严格规范管理,巩固和拓展土地督察核心业务。规范例行督察程序,开展对26个地级市和13个县(市)的例行督察。加强督察区域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监测、分析和预警,探索建立形势分析观测点,制定统一的形势观测分析指标体系,加强调查研究成果的转化和运用。全面开展建设用地审核督察,重点监督检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事项。保持专项督察力度,对耕地保护不落实、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违反土地供应政策等性质恶劣和影响重大的问题进行纠正,加强对突发事件、重大事项的实地核查,建立早发现、早报告和早制止的快速反应机制。强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督察,督促地方政府层层签订责任书,督促省级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完善耕地保护考核目标,积极配合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督促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整改。督促省级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违法问责制,建立问责预警机制。探索开展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