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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组织聋人运动员第二阶段集训的通知

  (五)各地要保证训练质量。各项目集训队安排运动员训练时间每周不少得于8次,每次不得少于2个小时。中国残联将不定期对集训工作进行检查。

  (六)凡入选集训名单的运动员、教练员必须按时到指定训练基地参加集训。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书面报告至中国残联体育部,按照中国残联体育部指导意见执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参加下期集训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七)运动员赴各集训基地时,应自备必要的训练、比赛服装及生活用品。

  (八)集训经费由中国残联承担。

  附件:

  1.参训人员名单

  2. 集训地点及联络方式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1
  参训人员名单

  一、 田径

  领队:胡乃亮(江苏)

  副领队:毛阿宝(江苏)

  工作人员:2人

  手语翻译:1人

  教练员:

  赵新明(北京)王宝美(江苏)初荣春(辽 宁)

  杜彩霞(江苏)

  男运动员:16人

  高永强(内蒙古)韩阳(辽宁)李林(辽宁)

  富东(辽宁)顾颖卿(上海)费勇(江苏)

  陶晶(江苏)黄强(江苏)谢磊(江苏)

  袁明(江苏)王浩君(江苏)缪明安(江苏)

  沈国林(浙江)沈海军(浙江)廖杰(四川)

  罗瑞(云南)

  女运动员:12人

  张珺(北京)宋双(北京)董文(辽宁)

  蒋敏(辽宁)刘迪(辽宁)任春霞(上海)

  曹旖琦(江苏)郭冉冉(江苏)高李芳(江苏)

  王敏(江苏)卢萍(江苏)钱金芝(浙江)

  二、游泳

  领队:程旭阳(残奥中心)

  手语翻译:杨永兰(残奥中心)

  教练员:

  刘志斌(广东)冯洛坤(黑龙江)

  男运动员:10人

  李潇(北京)王喆(天津)韩康(河北)

  霍瑞轩(黑龙江)张文博(黑龙江)翁铸锋(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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