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组织聋人运动员第二阶段集训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组织聋人运动员第二阶段集训的通知
(厅函[2009]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

  为做好参加2009年9月在台北举行的第二十一届夏季聋奥会工作,经中国残联同意,自2009年5月27日起组织田径、游泳、乒乓球、网球、羽毛球和篮球项目的聋人运动员进行第二阶段集训。现将集训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训和报到时间

  (一)田径、游泳、乒乓球、网球、羽毛球

  集训时间:2009年5月27日至2009年9月5日,共102天。

  报到时间:2009年5月27日。

  (二)篮球

  集训时间: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9月5日,共97天。

  报到时间:2009年6月1日。

  二、参训人员名单

  (见附件1)

  三、集训地点及联络方式

  (见附件2)

  四、要求及说明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聋人项目集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妥善解决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因参加本次集训工作而在工作和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并做好运动员赴各集训地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承担集训任务的单位要组成集训领导小组,积极向主管领导汇报,取得支持,协调解决集训中发生的问题,并提供良好的食宿、训练场地及器材、后勤等方面的保障。妥善安排运动员训练,注意加强卫生和医疗监督,为集训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三)承担集训任务的单位和各集训队要高度重视反兴奋剂工作,坚决杜绝兴奋剂事件的发生。

  (四)各集训队实行领队负责制。各队要建立健全各项训练和生活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规范教练员和运动员日常考核制度,责任落实到具体人;要建立例会制度、教练员业务学习及研讨制度,形成良好氛围;各项目教练员在集训开始一周内将阶段训练计划上报各项目领队,并由领队上报至中国残联体育部;每名教练员要按时上交周训练计划。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